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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阳山新城杯”苏州高新区全国摄影大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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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0:31:4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苏州阳山新城杯”苏州高新区全国摄影大展
                        征 稿 启 事
    苏州阳山新城,位于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其东至建林路,西至绕城高速,北至兴贤路,南至玉屏山。太湖大道贯通新城东西,还配有有轨电车1号线,交通条件得天独厚。近年来,开发区在阳山新城重点打造教育和商业配套,作为新区实验小学分校的秦馀小学已于2014年9月开学。同时,一所现代化的幼儿园正规划待建,在太湖大道南侧还规划一所现代化的中学。新城生态宜居,纯别墅楼盘秦馀山庄、合晋世家和高端楼盘锦溪禾府等先后入驻,开发区将在此打造一个低密度生态宜居乐活社区。
  阳山新城旅游资源丰富,江苏大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新城的绿肺,主要山体包括鸡笼山、大荒山、凤凰山、观山、火烧山、青山、阳山等,公园总占地面积1029.8公顷,森林覆盖率88.64%。东侧文殊寺距今已有1600余年历史,景区2012年4月建成并对外开放,以登高步游、运动休闲为主,景区内有文殊寺、凤凰寺、浴日亭、四飞致爽等名胜古迹。南侧植物园景区,是融科普教育于生态自然的专业植物园,建有温室展览大棚、盆景园、7D影院等。 “不慕天池鸟,甘做温泉人”,新城内还能体验热气腾腾的温泉--——江苏省首家AAAA级阳山温泉。新城内还建有中央公园,自然生态的树山景区等。离新城不远,还有可以访古的苏州东吴博物馆及有生态自然美景的大白荡城市生态公园。
为了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独特的视角通过优秀摄影作品充分挖掘苏州阳山新城发展新成绩,展现生态优美、文化发展、旅游兴旺、人文和谐的新气象以及苏州高新区真山真水新苏州的新风貌,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中国摄影报社特联合举办“苏州阳山新城杯”苏州高新区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中国摄影报社
承办单位:苏州市摄影家协会
    苏州高新区文联
    苏州高新区旅游局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文联
    苏州阳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新华网摄影频道
              色影无忌
              央广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以苏州阳山新城为主,反映苏州高新区境内的自然风光、历史人文、旅游生态建设成就等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2015年3月28日——2016年2月28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特级收藏作品     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     2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     3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    80-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二级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且至少有2幅取材于阳山新城。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苏州市摄影家协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以及在历届苏州高新区摄影大赛中获奖的摄影作品。
2.鼓励拍摄于2014年7月以后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3.作品必须取材于苏州高新区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苏州高新区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苏州高新区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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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4-6 21:56:00 | 只看该作者
奖金丰厚诱人,必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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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4-6 22:05:20 | 只看该作者
家门口的活动,争取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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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4-7 08:54:54 | 只看该作者
好活动 支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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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4-7 17:28:38 | 只看该作者
太好了,又有大片可以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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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4-7 18:00:47 | 只看该作者
太好了   让苏州的美景传偏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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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4-8 08:29:5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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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5-4 21:45:39 | 只看该作者
听说无锡阳山盛产水蜜桃,苏州也有阳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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