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摄影网】版主和城市分站站长申请(2013版)

[复制链接]
查看: 36800|回复: 35
发表于 2013-1-10 12: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摄影网】2013年版主团队开始招募中,欢迎有一定摄影水平和有精力的摄友积极报名!成为江苏摄影网管理团队中的一员!
申请条件:A:江苏摄影网原创主题帖30个以上中级以上、具备一定创作水准的会员;

         B:有活动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有爱心和奉献精神,能热心为摄友服务;
          C:业余时间比较充裕,能经常上网参与论坛管理,积极与网友互动;      

版主职责:
1、积极引导更多的摄友进自己管理的版块发表原创作品;
2、版主的首要工作不是自己创作和发帖,而是引导网友进行交流;
3、组织本版摄友,
带头积极参与网站组织的活动;
4、保证每周分管版块主题帖的数量(每天不低于10个)和人气指数;
5、按照版主管理相关规定,公正执行,绝不徇私;
6、组织策划好每月1-2次线下活动,
做到事先上报方案,费用AA,明细账目。每次活动严格管理,并做好全体参与人员合影和活动花絮的及时发布;
7、团结广大摄友,善于解决会员之间的矛盾;
8、多与版块内活跃会员沟通,收集整理建议,完善版块;
9、做好QQ群管工作,配合站长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务;


◆◆◆◆◆◆◆◆◆◆◆〓〓〓版主管理规章制度〓〓〓◆◆◆◆◆◆◆◆◆◆◆◆

1、版主应带动版面的讨论氛围,积极参与回帖互动,指导会员作品,及时删除和转移不应在该版出现的帖子;
2、版主不得与会员进行冲突,不参与到会员争论中去;如发现会员之间有谩骂行为,版主必须主动出面协调争执,不听劝阻者可以直接禁言三个月以上;
3、版主应具有主人翁精神,积极通过QQ群、微博等积极宣传本版块,繁荣所负责的版块;
4、版主应深入到会员中,团结会员并了解会员对论坛的意见,及时与管理员沟通;
5、如果由于其他原因在30天内不能访问,可以向管理员请假,表明请假的大致原因,否则视为退出管理团队;
6、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密码告知其他人;
7、版主不得私自组织收费活动,一经发现,撤消其版主职位;
8、线下活动期间,版主有责任维护模特安全事宜;
9、具有团队精神,严禁勾心斗角,一经发现,撤消其版主职位;
10、版主每月参加一次版聚,连续3次不参加者视为自动退出管理团队。

◆◆◆◆◆◆◆◆◆◆◆〓〓〓休假,辞职以及免职〓〓〓◆◆◆◆◆◆◆◆◆◆◆

关于休假:版主是我们论坛的支柱与核心,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和伙伴,一起长久的干下去。
但人都有需要休息调整的时刻,我们不是神仙,也会为生活所困惑,也会感到疲倦。这个时候,你可以暂时离开论坛,去改变一下心情。等你心情开朗,生机勃勃的时候,再回来,我们随时欢迎你!不过这个时候需要请假说明一下,我们好安排工作。
关于辞职:因为个人原因,长期不打算再来或者觉得不能胜任版主一职,可以提出辞职,但我们希望我们的版主都是自信的!也希望推荐你的后续版主,保证论坛维护的连续性。
关于免职:版主资格按月审查,超过20天不登陆论坛,或超过30天不维护自己负责的版面(回复和发贴)的,可认为自动放弃版主职责。我们保留不做另外通知的情况下,免去版主的权力。 所以,不负责的版主,虽然这样做会伤害你的自尊,我们也很难过,可我们不得不免去你的版主职位。

由于做版主是一项有些繁琐、而又没有"回报"的工作,所以对申请版主的朋友,为了防止您出于一时心血来潮,也为了论坛的长期健康发展。有些小小的要求: 一旦您任职版面版主以后,希望您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版区,您的辛苦换来的是大家对您的尊重以及论坛的繁荣,您的付出绝对是值得大家尊敬的!让我们共同一路向前, 当思考成为一种习惯,成功则随之而至!

一、作品交流版主申请回帖格式版主必须是中文网名
):
江苏摄影网ID:             真实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拟申请的版块:             QQ:              手    机:
1、从事摄影的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
2、如何提升版块人气:

二、城市分站站长申请回帖格式站长必须是中文网名):
江苏摄影网ID:          真实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拟申请的城市:          QQ:              手    机:
1、从事摄影的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
2、如何提升江苏摄影网在的当地影响力和人气:


注:以上回复内容仅管理员可见


一经录用,将实习管理三个月,合格以后即刻转为正式版主或站长!
特别说明:自荐申请并不意味着一定被录用,我们将从各方面条件考虑后选用。
每个版块与分站最多各设2名版主和站长。


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分享朋友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0 21: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0 21: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0 23: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3 10: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4 15: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1 00: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12 11: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0 16: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 16: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仅作者可见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搜索

商务合作

客服热线:025-8324-7789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2015-2016  无锡市易建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江苏摄影门户  技术支持:易建联网   苏公网安备32028102000714号  ( 苏ICP备11025583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