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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竞赛] 关于大赛延后截稿日期等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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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2-29 14:5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摄影、DV外围赛的补充通知

    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摄影、DV外围赛自开展以来,受到广大摄影爱好者的广泛关注,为了进一步做好外围赛,充分发挥外围赛对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的宣传推广作用,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时间调整
    由于春节期间,许多从事摄影和DV制作工作的专业人员事务繁忙,为征集到更多展示技能劳动者风采的精品,原定作品征集截止日期、网络评议、专家评审、优秀作品展映时间稍作调整,以补充通知为准。
1、作品征集截止日期延后至2016年3月10日。
2、网络评议
2016年3月15日至3月30日为网络评议阶段,开通网络和手机客户端投票功能。
3、专家评审
2016年4月2日前,邀请专家对摄影、DV作品进行评审,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出不同奖项的优秀作品,并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4、优秀作品展映
2016年4月,在技能状元大赛决赛前期和中期,在主赛场举办“技能风采”优秀摄影、DV作品展映活动。
二、投稿作品数量调整
应广大摄影爱或者要求,摄影竞赛的投稿作品数量调整为:单片6张以内,组照10张以内。
三、网络投票规则
每个IP限投一次。摄影作品、DV短片均为多选项投票,其中,每个IP摄影作品和DV短片最多可各投14个。
四、综合评审比例
结合网络评议结果和专家评审结果,综合选出优秀作品。网络投票占比30%,专家评审占比70%。
五、正片报送地址调整

作品入围后,作者务必于获奖作品公布后1周内填写《参赛表》,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摄影作品原始数码文件和调整后的数码文件以及DV作品正片(适于电视播出的文件格式,分辨率1080p),数码文件较大者可用光盘寄送到大赛办公室(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件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电子邮箱:153876746@qq.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2号楼1901室
邮编:210092
联系人:梅源
联系电话:025-58682960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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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2-29 15:05: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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