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竞赛] 【征稿启事】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摄影、DV外围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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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20: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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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开幕式

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摄影、DV外围赛
征 稿 启 事
    “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是江苏省各行各业劳动者展示技艺、竞显才华的最高规格的赛事活动。由省政府主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3个部门共同承办。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将于2016年在无锡举办。为做好大赛宣传推广工作,大赛组委会计划同期举办摄影、DV等项目竞赛与展映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面向全社会的摄影、DV作品征集、评选和展映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展示技能劳动者在我省经济转型发展中做出的突出业绩贡献以及技能劳动者自强不息、岗位成才的生动事迹,通过网络、移动终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大赛盛况,宣传技能立业,宣传创造创新,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    办:“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组委会
           无锡市人民政府
协    办: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江苏省企业家摄影协会
           无锡市摄影家协会
           江苏中江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新华社江苏分社
政府官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综合性官网:中国江苏网(www.jschina.com.cn
专业性官网:江苏摄影网www.photo.js.cn
三、作品主题
    以宣传展示技能人才风采为主题。反映各行各业技能劳动者在江苏省经济建设过程中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事迹,各地区、各行业和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能竞赛情况,第三届技能状元大赛各地选拨赛实况,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国内外技能培训、鉴定等活动情况的摄影和DV作品。
四、参赛对象
江苏省内从事摄影、DV短片制作工作的专业人员及广大爱好者。
五、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
截稿日期延后至 2016年3月10日。通过中国江苏网、江苏摄影网建立外围赛征稿和网络展映平台,接收各界人士投稿。
2、网络评议
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30日为网络评议阶段,开通网络和手机客户端投票功能。
3、专家评审
2016年4月2日前,邀请专家对摄影、DV作品进行评审,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出不同奖项的优秀作品,并向社会公示。
4、优秀作品展映
技能状元大赛决赛阶段,在主赛场同期举办“技能风采”优秀摄影、DV作品展映活动,为大赛增光添彩。
六、奖项设立
1、摄影竞赛
作品要求:彩色、黑白不限,可为单片(6张以内)、组照(限10幅以内),主题突出、视角独特、客观真实、艺术性强,作品后期除必要的色调和明暗度调整外,不得做景物移动、合成等处理。
设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100名,奖金:200元。
对二等奖以上获奖者授予江苏技术能手称号,对三等奖以上获奖者颁发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书。
2、DV短片竞赛
作品要求:故事类、动漫类、纪录类等DV短片均可参赛,时长不超过5分钟(含)。要求立意新颖,主题突出,情节合理,叙事明快,艺术性强。
设特等奖1名,奖金1万元;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
对二等奖以上获奖者授予江苏技术能手称号,对三等奖以上获奖者颁发数字视频合成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证书。
3、企业家摄影奖
为鼓励企业家关心技能劳动者,宣传技能劳动者,对由企业家拍摄的优秀作品,设企业家摄影奖10名,授予江苏技术能手称号,颁发摄影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七、征稿细则
1、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不再支付稿酬。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作品创作地点为江苏境内(须指明具体地点),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每个机构或个人选送摄影作品不超过2幅(组照2套),DV短片不超过两部。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大赛官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7、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8、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八、投稿须知
1、投稿格式
摄影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DV作品,应有片头、解说词等字幕信息,格式为适合网站播出的FLV、WMV格式标清影像,文件大小控制在20M以内。
2、线上投稿
作者可在江苏摄影网(www.photo.js.cn)技能状元大赛专区摄影、DV展映活动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3、正片报送
作品入围后,作者务必于获奖作品公示后1周内填写《参赛表》(附后),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摄影作品原始数码文件和调整后的数码文件以及DV作品正片(适于电视播出的文件格式,分辨率1080p),数码文件较大者可用光盘寄送大赛办公室(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电子邮箱:153876746@qq.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2号楼1901室
邮编:210092
联系人:梅源
联系电话:025-58682960

                                                       参 赛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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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20: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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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20: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大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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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5 08: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状元摄影大赛,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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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5 08: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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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5 10: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活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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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6 08: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劳动、崇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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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6 09: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义的活动,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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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7 08: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涯海角 于 2015-10-21 11:03 编辑

好活动,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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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11: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发贴,看了说明还是发不了,请群主协助,我想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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