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入会申请为何未被批准?
——中国摄协组联部负责人答本报记者问
1月6日,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发布了中国摄协2016年上半年批次新增会员的消息,1793名申报者中有1360人被批准加入中国摄协,获得众多摄影人关注。其中,433名未获批准入会的申报人,也产生了一些疑惑。就此,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摄协组联部主任包旭东,围绕此次审批会员的依据、程序和特点等进行对话,答疑解惑。
问:2016年上半年批次新会员审批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答:本次新会员审批依据为现行《中国摄协个人会员入会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该新《细则》是依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的相关条款,根据中央有关文艺评奖改革的文件精神和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中国文联关于加强对文艺工作者团结引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在广泛征求和吸纳业界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的。新《细则》于2016年3月25日由中国摄协第八届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上半年批次的新会员是新《细则》实施后的首批会员。 问:与以往的《细则》相比,新《细则》条款有何重大调整? 答: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新《细则》对入会业绩条件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基本条件10分调整为15分,其他方面根据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的要求,对相应条件的分值分别作了调整。二是增设特别推荐申请程序,可由中国摄协顾问、主席团成员以及国家级新闻媒体摄影部门和全国知名摄影报刊等,推荐摄影业绩优秀的职业摄影人申报,经正常程序审批后吸收入会。此举旨在不拘一格地吸收有才华和对摄影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加入协会。 问:在评审程序方面较以往产生了什么变化? 答:以往和新《细则》中都特别强调:“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报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的规定”。从近年来的申报情况看,许多申请者常常只重视业绩条件(分值)的积累,而忽视申报作品的水准。在本次新会员的评审中,中国摄协根据主席团会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申报作品的评审程序,邀请北京、天津地区的中国摄协主席团成员、理事,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中国摄协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业界专家组成评委会,对申报作品进行等级评审。 问:申报作品的通过与否是如何评定的? 答:部分创作类申报人虽已达到或超过《入会细则》的基本条件,但仍未予通过,其主要原因是经评委会评审认为申报作品水平欠佳而未获通过。通过与否是如何评定的呢?我们邀请12位专家分为4组,每组3位评委,评定申报作品具体会出现4种结果,即:3位评委均给予通过者为A级;2位通过,1位不通过者为B级;1位通过,2位不通过者为C级;3位均不予通过者为D级。对于申报者达到或超过《入会细则》基本条件,其作品评定为A、B者予以批准入会,但对于作品评定为C、D者暂不予批准入会。在此次评审中,有273名创作类申报人提交的作品评定为C级,136名创作类申报人提交的作品评定为D级。 问:未获通过者中除了因申报作品水平欠佳外,还有其他原因吗? 答:有。少部分申报人是由于业绩条件不够;还有的是在填写申请书过程中有漏项,如:要求填写的本人信息不全,无团体会员或本单位盖章、无本人签名等,经联系仍未能及时补充;申报材料有缺项(无业绩证明、无摄影文章)等,也是未能获批的原因。 因此,中国摄协提醒入会申报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一定要按照《入会细则》的有关规定,完整、准确填报申请表内的各栏内容,不能缺项;提交的摄影作品、文章要符合要求,并达到较高水平,作品制作要有较高质量。否则,即使基本条件已达到甚至超过15分,也可能无法通过审批。 问:对于申报人达到或超过《入会细则》的基本条件,而因申报作品水平欠佳未能获批者,该如何继续申报? 答:对于此类未获批准入会的申报人,中国摄协将会根据具体情况以函告形式通知团体会员并告知当事人。其申请材料不再退回,其原先认定的积分条件由组联部备案继续有效,也不受今后《入会细则》业绩条件调整的影响,仅需按原先申报途径重新提交作品(纸质、电子文件和作品名称清单),转入下一批次参加作品评审即可。如果申报作品仍然未获通过,需继续调换申报作品转入下批次参加评审。 如属于因其他原因而未获批准的,则须按新《细则》要求重新进行申报。 问:此次按新《细则》规定评审后,中国摄协会员的结构、成分等方面较以往有何变化? 答:变化是明显的。与上批次相比,本批次新会员的平均年龄降至50岁。其中,45岁以下者占比30%,年龄结构呈年轻化;从职业类别来看,虽然非职业摄影人仍占多数,但职业摄影人比例上升幅度很大,比上一批次提高了23.6%;从学历水平来看,大专以上摄影人比例为96.9%,为历年来最高。 伟大时代孕育着伟大精神,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为摄影人“可为”、“作为”和“有为”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和创作沃土,也为中国文化注入了强大的时代基因。中国摄协一方面期待和欢迎更多优秀的摄影人才,尤其是青年摄影人才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这个摄影人的“温馨大家庭”,为我国的摄影事业繁荣发展奉献才华和力量;另一方面,我们将认真按照《入会细则》的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新会员的审批工作,也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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