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至3月9日,第七届常州市梅花节将在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重点公园——常州市红梅公园隆重举办。本届常州市梅花节“新红梅印象”摄影大赛,由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主办,中国常州网和红梅公园管理处承办,采取网络化参赛、无纸化评选的形式。
一、拍摄内容
本次影赛将征集红梅公园从2006年9月28日免费开放至今,历年的红梅公园四季景色、人文景观、各种花展和节庆活动的场景,旨在通过广大拍客的摄影镜头,生动、形象、艺术地展现红梅公园独特美景和市民在这座“大众乐园、城市绿肺和园林典范”的城市中央公园活动的人文场景。第七届梅花节活动期间,市民在红梅公园踏青赏梅,及与梅花节主题相关的系列活动场景也可作为参赛拍摄内容。
二、参赛细则 1.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紧扣红梅公园独特美景和市民在红梅公园活动的人文场景这一主题。作品的拍摄范围仅限红梅公园内,拍摄日期可以是2006年9月红梅公园免费开放以来至本次影赛截稿日期。 2、本次影赛,谢绝以往任何摄影比赛中的获奖作品。 3、摄影比赛将统一进行电子稿评选,不收彩扩照片。参赛者请在2014年3月11日前,将参赛作品电子稿上传至中国常州网《运河拍客》“新红梅印象”摄影大赛专属版块,供广大网友点评、交流。(对网络参赛有困难的选手,请及时联系组委会,并于3月11日,带电子稿到新闻大厦1106房间,由工作人员统一代为上传。) 4、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胶片需自行扫描为数字格式。请压缩为最长边1000像素,大小500K左右的JPG格式上传,每张(每组)作品必须醒目标注作品标题。 5、参赛照片可作简单的后期技术调整,合成照片不得参赛。每位参赛作者上传的照片总数不低于3幅(组),不超过15幅(组),每组组照不超过8幅。 6、参赛作者请务必保留好包含exif信息的数码原始文件或者胶片底片,获奖作品将由中国常州网统一调取作者的原始文件,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7、作品内容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8、主办方拥有此次大赛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9、本次摄影比赛设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共10名,优秀奖15名(奖金200元),入围奖若干。3月12日进行评选,并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评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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