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3-2-14 22:29:46

第27届江苏.秦淮灯会摄影大赛

秦淮灯彩甲天下——第27届江苏.秦淮灯会摄影大赛
    2013年春节期间,第27届江苏.秦淮灯会如期举办。灯会期间,灯会组委会将与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南京市摄影家协会等共同举办“秦淮灯彩甲天下——第27届江苏.秦淮灯会摄影大赛”。大赛旨在用摄影镜头发现、记录夫子庙秦淮春节灯会期间的美好瞬间,捕捉秦淮灯彩之光,留下节日美好之影,展现人文秦淮的发展和人民和谐幸福生活。一、活动主题秦淮灯彩甲天下——第27届江苏.秦淮灯会摄影大赛二、活动时间2013年2月6日—2013年3月31日三、组织机构主办单位:第27届江苏.秦淮灯会组委会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承办单位:南京市摄影家协会南京市秦淮区文化局南京市秦淮区旅游局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管理办公室南京市秦淮区文联南京秦淮摄影学会协办单位:秦淮影网秦淮区文化馆四、活动要求(一)题材内容:以秦淮门东历史文化街区为重点,第27届江苏.秦淮灯会期间的各灯展区灯组、民俗风情、人文景观。(二)形式: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三)要求:1、作品一律精放10英寸,组照不超过6幅(组照请拼成一张精放10—12英寸);拼接片最长边不超过12英寸。2、作品背面,用正楷字体或打印姓名、题目和参加的a、b类别、电话、邮箱及其它可以直接联系的方式。3、大赛接受作品分为:A纪实类;B艺术创意类。两类作品均要求于2013年秦淮灯会期间拍摄创作,如发现往年拍摄作品参赛,一律取消入选资格。A纪实类作品要求只做色彩、反差、亮度调整,不接受使用其他技术手段的作品。B艺术创意类作品不设技术限制,允许运用秦淮灯会的元素和秦淮人文、自然题材等其他元素,进行艺术化的再创作。(四)所有的参赛作品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五)奖项设立(分纪实性类和艺术创意类):金奖2名,奖金各5000元;银奖4名,奖金各2000元;铜奖6名,奖金各1000 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入选奖60名,奖金各100元;所有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在展览开幕式上,现场颁发奖状、奖金。获奖者依法自行纳税。(六)投稿日期:2013年2月6日至4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七)投稿地址:南京市贡院西街53号秦淮区文化馆邮编:210001电话:025-52201454联系人:胡红红、陈红、李蔚(八)本次大赛不接受网上投稿、不退稿(九)大赛组委会有权利使用入选奖以上作品,用于公益性展览及出版宣传,并不另支付稿酬。若有商业用途,将联系作者本人或受其委托代理作品版权有偿使用,稿酬将交与作者本人或受其委托代理人。(十)大赛将特邀省、市著名摄影家及秦淮文化研究者、其他艺术类艺术家,共同参与评选。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以艺术性、人文性为标准评选。(十一)组委会评审结束后,将电话通知作者送交作品原始文件(不小于3兆,纪实类作品须未经修改。文件名为:作者+题目+电话号码+a\b类.jpg,投稿邮箱:672100515@qq.com或liwei9890@163.com),经主办方确认后公布获奖名单,未按时间送交原始文件者,作弃权处理。(十二)大赛结束后,将举办公益性展览及出版宣传。(十三)所有参与大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十四)大赛进程及结果,通过《秦淮影网》、《秦淮摄天下》等媒体发布。第27届江苏.秦淮灯会组委会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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