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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七届常州市梅花节“新红梅印象”摄影大赛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江苏摄影网    时间: 2014-2-22 21:38
标题: 第七届常州市梅花节“新红梅印象”摄影大赛启事
    2月22日至3月9日,第七届常州市梅花节将在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重点公园——常州市红梅公园隆重举办本届常州市梅花节“新红梅印象”摄影大赛,由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主办,中国常州网和红梅公园管理处承办,采取网络化参赛、无纸化评选的形式。
一、拍摄内容
        本次影赛将征集红梅公园从2006年9月28日免费开放至今,历年的红梅公园四季景色、人文景观、各种花展和节庆活动的场景,旨在通过广大拍客的摄影镜头,生动、形象、艺术地展现红梅公园独特美景和市民在这座“大众乐园、城市绿肺和园林典范”的城市中央公园活动的人文场景。第七届梅花节活动期间,市民在红梅公园踏青赏梅,及与梅花节主题相关的系列活动场景也可作为参赛拍摄内容。

二、参赛细则
    1.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紧扣红梅公园独特美景和市民在红梅公园活动的人文场景这一主题作品的拍摄范围仅限红梅公园内,拍摄日期可以是2006年9月红梅公园免费开放以来至本次影赛截稿日期。
    2、本次影赛,谢绝以往任何摄影比赛中的获奖作品。
    3摄影比赛将统一进行电子稿评选,不收彩扩照片。参赛者请在2014年3月11日前,将参赛作品电子稿上传至中国常州网《运河拍客》“新红梅印象”摄影大赛专属版块,供广大网友点评、交流。(对网络参赛有困难的选手,请及时联系组委会,并于3月11日,带电子稿到新闻大厦1106房间,由工作人员统一代为上传。)
    4、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胶片需自行扫描为数字格式。请压缩为最长边1000像素,大小500K左右的JPG格式上传,每张(每组)作品必须醒目标注作品标题。
    5、参赛照片可作简单的后期技术调整,合成照片不得参赛。每位参赛作者上传的照片总数不低于3幅(组),不超过15幅(组),每组组照不超过8幅。
    6、参赛作者请务必保留好包含exif信息的数码原始文件或者胶片底片,获奖作品将由中国常州网统一调取作者的原始文件,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7、作品内容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8、主办方拥有此次大赛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9、本次摄影比赛设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共10名,优秀奖15名(奖金200元),入围奖若干。3月12日进行评选,并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评选结果。



作者: 若愚    时间: 2014-2-23 09:55
  支持支持!
作者: D4人称    时间: 2014-2-24 08:48
支持好活动!
作者: 天涯海角    时间: 2014-2-24 09:31
  好活动支持!
作者: 东京蓝调    时间: 2014-2-24 09:50
趁着现在梅花开着,多拍点作品
作者: 铁江    时间: 2014-2-25 14:03
  赏梅真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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